“法律之网严密无漏”,我们皆应成为遵法守规的良善公民。
在我国,最为严苛的刑罚当属死刑,然而对重刑犯而言,有一种刑罚比死刑更令人畏惧,此刑罚即为“无期徒刑”。
死刑标志着一个人的生命就此终结,那么无期徒刑意味着什么?莫非是要在狱中直至终老?
【监狱生活】
在外界看来,监狱是神秘且令人畏惧的所在。经过规范化改革后的监狱,对监狱警察以及服刑人员均形成了较大的约束,显著降低了监管风险,确保了服刑人员的人身安全。
我国法律明确,触犯国家刑法且需服刑者,均须无条件进行劳动改造,几乎各所监狱均设有自身所属企业。
往昔监狱,多以采煤、土木施工及种菜为业,现今出于犯人安全考量,悉数撤销所有高危行当,转而从事服装、电子产品加工以及部分技术性机械操作,如此可减少安全事故出现。
可使犯人于服刑过程中习得一门技艺,以免其出狱时与社会大幅脱节,进而得以找到工作以维持生活。
各个监狱的规模及关押人员数量存在差异,中等规模的监狱大致可容纳五千人,其中警察与职工等人员占比约为一半。该监狱会划分为十三个监区,除后勤、医院、高戒以及入监培训监区外,其余监区可容纳四百至五百人。
监狱宿舍通常为12人一间,部分监狱亦有8人间或16人间的设置。每间宿舍均有一名犯人承担管理职责,负责安排其余犯人的饮食与卫生事宜。
换言之,在该宿舍中,除狱警外,他的话语最具权威性,即通常所指的牢头。不过,并非所有监狱皆这般情况,具体仍需依据当地规定而定。
通常情况下,罪犯于早晨6时左右起身进行洗漱并整理个人内务,在早餐结束后一同前往操场集合,此过程大约持续半小时。
犯人内务整理的检查极为严格,屋内不得有任何杂物,杯子、毛巾及水杯等需全部整齐排列成直线,被子需如军训时那般折成“豆腐块”,床单亦不得有丝毫褶皱。
于操场进行点名时,犯人需至指定位置蹲守,其后警察逐一进行点名操作,在确认人数准确无差后,将其带往生产区域。
早上约 7 时抵达生产区域,劳作至 11 点 30 分,各犯人返回监舍用餐,一小时后重回生产区域继续劳动,18 时一天的劳作正式结束。
晚 20 时之后,方为犯人之自由时段,可阅读书籍、交谈聊天及沐浴洗漱。至晚 21 时 30 分,犯人按时就寝,以迎次日之生活。
【无期徒刑】
尽管监狱生活并非恶劣不堪,然而需每日被困于特定之地。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之人而言,不过是忍耐数年罢了,可那些“无期徒刑”的罪犯,却需终生如此度日。
常言道,长痛逊于短痛,死刑于犯人而言乃短痛之属,而无期徒刑恰似长痛之态……
在我国,无期徒刑指的是对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剥夺,且需对其实施强制性劳动改造。可以讲,无期徒刑是自由刑中最为严苛的一种刑罚,使犯罪分子的终身人身自由被予以剥夺。
从字面含义而言,无期徒刑指的是不存在服刑期限,罪犯应一直于监狱中服刑。然而,在实际情况中,诸多无期徒刑罪犯并非需终生滞留监狱。
若罪犯于狱中表现优良,抑或有立功情形,便可获取减刑契机,若属重大立功表现,则可使刑期缩减为十九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。
尽管此种机会颇为渺茫,然相较终生困于监狱,总归略胜一筹。不过,究竟何种罪行会被判处无期徒刑呢?
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款,若实施杀人罪行,或是做出严重危及社会治安、致使国家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举动,且未达到判处死刑的程度,将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既然这些罪犯犯下如此严重之罪行,为何不径直对其判处死刑呢?实则这是我国订立刑法时的一项综合考量,缘由在于死刑作为最为严厉的一种刑罚,会在特定时刻致使罪犯萌生拼死一搏的心态。
例如拐卖儿童的犯罪分子,尽管许多人主张对其直接予以死刑判决,然而自有其考量因素。缘由在于,倘若对这些拐卖儿童者判处死刑,他们在行恶时将会愈发无所顾忌,毕竟一旦被擒获亦无法逃脱死亡的结局。
对于 75 岁以上的无期徒刑服刑人员,会适当减少其体力劳动量,使其拥有更多的休息时间,此为一种人道主义关怀举措。
监狱具备一定的医疗设施。若罪犯患轻症,通常在狱内自行处理。倘若病情较为严重,则需前往外部大型医院诊治,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获批后,可外出就医,且就医过程中有狱警陪同。
当然,罪犯就医的费用,应由其家属或亲属承担。切不可认为罪犯年老便可在狱中“享清福”,无论年岁几何,其皆为罪犯,人身自由均受限制,此实令人痛心,然此乃其个人自作自受,每个人都须为自身行为承担后果。
【结语】
当下的监狱,仿若一所特殊的学府,于此处人人均等,进行心灵的净化。这些特殊的学习者改过迁善,转而心向美好。人性本善,期望此社会对这些人增添更多的宽容,给予更多的耐性,亦祈愿世间不再有作恶之人。
人犯错误并不可惧,关键在于需具悔过之念。亦期望社会对此类人员多予包容,以使罪犯在回归社会时能够顺利融入。